https://www.zhonzhuan.com/ 点击数:13694 发布时间:2019-10-19 来源: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
(一)本次招生任务由省内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(以下简称“高校”)承担,招生计划分类单列,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,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、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。
(二)高校根据国家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关规定科学制订招生章程,内容必须合法、真实、准确,表述规范。
(三)招生章程中须明确招生计划、招生专业、招生类别及条件、办学层次、办学类型(如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、本科高校或高等专科学校等)、考试时间、考试地点、考试形式、考试要求、录取规则、就读地点、学习形式、学费标准、学籍管理、联系电话、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。
(四)凡高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,应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。
(五)招生章程于10月21日17:00前报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,经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。
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。招生学校依据章程开展考试、录取工作。
四川退伍军人读书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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